主要流程(共14項) | 工作內容 | 注意事項 | 1.接收入黨申請書 | 入黨申請人向黨支部遞交書面入黨申請書 | | 2.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 1. 黨支部了解申請人情況,聽取群眾意見 | | 2. 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大會討論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 3. 建立入黨材料檔案 | 3.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 | 1.黨支部確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人聯系人 | | 2.培養聯系人經常性的以個別談心、學習輔導、安排活動等形式對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 | 3.入黨積極分子定期匯報思想并參加黨內有關活動 | 4.每季度(或每學期)填寫《中山大學學生要求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培養教育一年以上) | 4.確定發展對象 | 1.黨支部聽取培養人及黨員、群眾意見 | 入黨積極分子需經一年以上時間的培養才能確定為積極分子。 | 2.對于政治面貌為共青團員的入黨積極分子,要經過團組織向黨組織推薦的程序 | 3.召開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大會討論確定發展對象 | 4.報院系黨委(黨總支)備案 | 5.短期培訓 | 1.院系黨委(黨總支)推薦發展對象到學校黨校培訓 | 學校黨校統一組織培訓。 | 2.發展對象必須獲得學校黨校頒發的結業證書才能發展入黨 | 6.入黨前各類材料的準備和審查 | 1.黨組織通過談話、查閱檔案、外調等形式進行政審 | 對于未婚且直接升學的發展對象,可采用查閱檔案的方式進行政審,填寫《中山大學綜合政審情況表》。 | 2.確定兩名正式黨員為入黨介紹人 | 3.發展對象撰寫《入黨自傳》 | 4.黨支部指導填寫《入黨志愿書》并進行審查 | 7.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 | 1.清點正式黨員到會人數 | 1.保證出席人數。如果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實到會人數不足應到會人數的一半,支部大會不能舉行;雖超過半數,但缺席人數較多,一般也應改期召開。 | 2.發展對象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及其他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 3.入黨介紹人匯報培養考察情況并表明態度 | 4.與會黨員發表意見 | 2.黨員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同意票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會前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之內。 | 5.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 6.支部將黨員大會形式的材料報院系黨委 (黨總支) | 8.上級黨組織審批 | 1.院系黨委(黨總支)對入黨材料進行審查 | 1.在支部大會通過接受預備黨員或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后,二級黨委(黨總支)、黨工委應在三個月內進行討論審批,如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六個月。 | 2. 院系黨委(黨總支)指派專人談話,并將意見如實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 | 3. 院系黨委(黨總支)經集體討論、表決的形式批準發展預備黨員 | 4. 院系黨委(黨總支)在《入黨志愿書》上填寫審批意見,并將結果通知支部和本人 | 5.預備黨員進行入黨宣誓 | 2.預備黨員的入黨時間應與支部大會通表時間一致。 | 9.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 | 1.預備黨員積極參加黨內組織生活,定期匯報思想 |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一般為一年。 | 2.黨組織定期與預備黨員談話并做好記錄 | 3.黨支部定期分析教育考察情況并作出鑒定 | 10.接受轉正申請書 | 預備期滿前,預備黨員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 | 11.轉正前的準備工作 | 黨支部征求入黨介紹人、黨員及群眾意見 | | 12.召開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 | 1.會議程序及表決方式與接收預備黨員的相同 | 1.如有不能按期轉正,需要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預備黨員,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 | 2.將支部大會的決議填入《入黨志愿書》相應欄目,并將材料報院系黨委(黨總支) | 2.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 13.上級黨組織審批 | 1. 院系黨委(黨總支)經集體討論、表決的形式進行轉正審批 | 在支部大會通過黨員轉正的決議后,二級黨委(黨總支)、黨工委應在三個月內進行討論審批,如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六個月。 | 2. 院系黨委(黨總支)在《入黨志愿書》上填寫審批意見,并將結果通知支部和本人 | 14.入黨材料歸檔 | 將其《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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