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科學技術廳等十一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建設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出臺。方案提出,到“十四五”末,全省基本建成領域布局合理、功能梯次清晰、創新鏈條完整、具有福建特色的海洋科技創新平臺體系,促進我省海洋科技創新整體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該方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海洋強國建設和科技創新重要論述,全面落實省委十屆十二次、十三次全會和全省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會議部署,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印發加快建設“海上福建”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推進全省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為“海上福建”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提出以提升海洋科技自立自強能力為核心,以強化基礎研究和源頭創新、加快海洋產業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為抓手,努力把我省建設成為國內領先、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海洋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陣地、海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集聚地和海洋人才匯聚高地。
方案提出,堅持需求導向,聚焦我省海洋產業創新發展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需求,系統布局、重點突破;堅持突出特色,突出我省海洋科技優勢領域,加強資源整合和前瞻部署,在夯實基礎中增強特色;堅持分類扶持,堅持分類建設和分類扶持相結合,系統集成各方面扶持政策,完善平臺績效考核機制;堅持開放協同,以國際視野謀劃發展,促進各類海洋創新平臺加強對外交流合作,統籌協調海洋科技平臺資源,加強產學研用協同創新。
方案提出,到“十四五”末,我省將整合資源、集中力量建設和扶持現有5個海洋領域國家級重大研發平臺,打造我省海洋科技創新平臺第一梯隊;力爭海洋領域?。ú浚┘壷卮笱邪l平臺總數達到110個,形成我省海洋科技創新平臺第二梯隊;海洋科技基礎資源集聚功能有效增強,45個海洋科技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項目基本完成;建成以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臺、技術交易平臺、科技公共服務平臺等為主要內容的海洋科技服務平臺體系,實現重點海洋產業鏈、沿海市級區域全覆蓋。
方案提出十一大主要任務——
一是推進重大海洋科技基礎保障平臺建設。大力爭取海洋大科學裝置、重大保障平臺等海洋科技基礎資源落戶我省,努力打造一流的海洋科技基礎設施集群。重點推進海洋三所大洋科考運維和保障基地、國家深海微生物菌種庫等一批重大基礎保障項目建設等。
二是推進新建一批國家級和?。ú浚┘壷卮笱邪l平臺。創建一批?。ú浚┘壷攸c實驗室、產業技術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協同創新中心。加快海洋領域福建省創新實驗室籌建工作,聚集高水平人才和創新團隊,努力攻克一批海洋領域關鍵核心技術。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研發創新平臺,按照不同層次,最高給予1000萬元補助;設區市(含所屬縣市區)政府每年要將省創新實驗室運行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省創新實驗室啟動建設3年后,對建設成效顯著的,由省財政每年支持每個實驗室運行經費不少于5000萬元,連續支持5年。對被認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的牽頭單位給予100萬元資金扶持,對被認定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單位給予1000萬元資金扶持。
三是推進現有國家級和?。ú浚┘壷卮笱邪l平臺建設發展。對已建立的海洋領域國家級和?。ú浚┲卮笱邪l平臺,繼續加大政策、項目、資金等扶持力度。鼓勵引導各重大研發平臺建立緊密產學研合作體系,強化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成果轉化及應用示范。
四是引進和合作建設海洋領域高水平研發機構。啟動和深化與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等科技合作,主動對接高端創新資源,集聚“國家隊”力量,支持國(境)內外一流高校、科研機構、中央企業和世界500強企業或高層次人才團隊來閩按規定設立或共建海洋領域高水平研發機構。引進的重大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按其新增研發設備實際投資額一定比例(最高50%)資助。
五是以市場化機制建設海洋領域新型研發機構。聚焦“高、精、尖”技術領域,以海洋科技自立自強為目標,以市場化為導向,爭取在海洋領域建設若干個投資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化的新型研發機構,支持其融合開展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對經評估命名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補助50萬元。對于評價命名時已過初創期的新型研發機構,擇優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后補助。支持行業領軍企業在閩設立高水平研發中心,享受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資助政策,購入科研儀器設備和軟件購置經費比例提高至50%??萍佳邪l創新平臺儀器設備加入省大型儀器設備協作網,并對外開展科技服務,省級創新券予以優先支持。
六是支持提升在閩國家級海洋科研機構平臺功能。支持海洋三所、海島研究中心圍繞海洋生物遺傳資源、海洋生物資源開發利用、海洋動力與地質過程、海島資源生態監測與保護利用等爭創國家級和省部級科技創新平臺。提升自然資源部海峽西岸海島海岸帶生態系統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成果產出能力。
七是推動建設一批海洋科技協同創新載體。布局建設重大水生動物疫病綜合實驗室,重點推進福建省協同創新院海洋分院建設。推動建設綠色智能船舶及其應用工程技術研發平臺、抗菌肽技術創新平臺等。支持海洋龍頭骨干企業聯合各類海洋創新平臺,積極打造“聯合開發、優勢互補”的產學研用技術協同創新戰略合作平臺。對新批準建設的協同創新院產業技術分院,每家資助80萬元-100萬元。
八是推動校地校企合作建設海洋科技創新平臺。支持廈門大學建設廈門市海灣生態保護與修復重點實驗室、海洋監測與信息服務中心等。支持福州大學建設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行業技術開發基地、功能飼料及添加劑產業研究院。支持集美大學建設福建省海上牧場養殖裝備研究院等。
九是積極構建各類海洋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優化提升現有各類海洋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支持在空白領域、產業鏈缺失環節新建一批亟須的公共服務平臺。大力發展新型海洋“雙創”服務平臺,建設和提升海洋類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萍佳邪l創新平臺入駐經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所需的場地租金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用房補助經費中列支。對省內企業購買重大海洋科技成果并實現產業化,符合條件的最高補助300萬元;對促成包括海洋科技創新成果落地轉化的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機構,按技術交易成交額的3%給予獎勵,每家機構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等。
十是推動海洋領域對外科技交流合作。積極組織我省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參與實施國家“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引導我省優勢涉海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等“創新飛地”。鼓勵涉海高校、科研機構按規定在國內外創新人才密集區設立高能級海洋科創平臺。
十一是推進各類平臺管理體制機制創新。賦予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在科研活動中的選人用人、科研立項、經費使用、建設項目審批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權。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
方案強調,要強化組織領導、資金扶持、項目支持、人才保障、評估考核、多元投入、服務引導等。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研發創新平臺,對新建的省創新實驗室,對新建的省級科技研發創新平臺,對已建且績效評估優良的省部級以上高水平科技研發創新平臺,對引進落地后成效顯著的重大研發機構等給予獎勵或資助。
聚焦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突出“高精尖缺”導向,試點“揭榜掛帥”攻關項目,支持海洋科技創新平臺承擔省科技計劃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試點“揭榜掛帥”攻關項目。對涉海企業牽頭承擔實施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給予一定比例獎勵。支持涉??蒲性核鶎m椯Y金優先用于海洋科技創新平臺承擔的研發項目。
大力引進和培育海洋領域青年科技人才。對符合條件的海洋領域高層次人才,按規定落實好安家補助、子女教育、健康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政策。引進、認定和支持一批海洋領域高層次人才,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700萬元安家補助。海洋領域人才入選福建省“雛鷹計劃”青年拔尖人才或“創業之星”“創新之星”人才的,每人可享200萬元資金扶持。用人單位聘用“985工程”“211工程”學校海洋專業領域工科類畢業生、優秀留學回國人員、經同意按規定離崗的科研人員及臺港澳著名大學的工科類畢業生,由省財政按照企業稅前支付薪酬60%的標準發放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海洋領域高層次人才,按規定落實好安家補助、子女教育、健康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