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學院服務中心管理工作(以下簡稱“中心”),規范中心業務辦理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樹立形象,爭創一流,建設師生滿意的標準化綜合性服務窗口,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中心是面向全院師生接待咨詢、辦理審核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場所。學院機關有關處室(以下簡稱“進駐處室”)在服務中心設立辦事窗口(以下簡稱“窗口”),實行一個窗口受理、歸口辦理、中心反饋的辦理模式。
第二條中心堅持規范、高效、便民、廉潔的宗旨,遵循職權法定、便民高效、權責一致、公開透明的原則,規范運行,陽光審核。
二、服務平臺管理
第三條 規范實體平臺建設。進駐處室在中心設立業務窗口,按照實際業務量可開設1個或多個窗口,對同一申請事項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一個窗口收費的服務模式,簡化辦事程序,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強化服務監督,逐步建立公開透明、程序嚴密、權責一致的服務制度。
第四條 規范項目進駐。由進駐處室梳理,學院統籌進駐項目,凡是與師生密切相關的審核審批、服務事項都應進入服務中心辦理。辦理事項要做到申請條件清楚明晰,申請材料規范精簡,審核程序公開透明、高效便捷,辦理結果合法合規、師生滿意。
第五條強化網上平臺建設。加強信息化建設,以“師生少跑腿,材料多跑腿”為終極服務目標,把全流程網辦納入中心建設的總體規劃。建立中心網上辦事大廳,各進駐處室應與中心網上辦事大廳對接。凡是進駐中心的事項均可在網上辦事大廳受理。在網上辦事大廳醒目位置開辟專欄,向師生公開發布中心事項的辦理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承諾時限、收費依據等,制定標準操作流程圖。對申請事項的辦理進度及辦理結果及時在網上辦事大廳予以更新公示。
三、人員隊伍管理
第六條中心工作人員由學院辦公室統籌調度,進駐處室明確1名中層干部為主負責,主管本處室窗口工作人員和業務工作。進駐人員身份不變,人事關系仍歸屬原處室,但實行學院辦公室和進駐處室雙重管理。
第七條進駐處室應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敬業精神好的工作人員進駐中心,原則上應選拔本處室的業務骨干。
第八條 進駐人員在中心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年。
第九條 窗口工作人員實行AB角,進駐處室需為本處室窗口選派1名A角(常駐人員)及B角(補臺人員),并定期組織培訓、工作交流,確保AB角工作人員均能勝任窗口工作。
第十條 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學院和中心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因公因私請假時,需同時向進駐處室負責人請假以及學院辦公室報備,按照學院規定履行相關請假手續。進駐處室需及時調配B角工作人員進行補臺。
第十一條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工作時,應遵循職業道德,履行服務職責,嚴守工作紀律,注重文明禮儀,并佩戴工作證。
四、運行機制管理
第十二條形成完備的服務制度體系。中心實行服務承諾制、崗位職責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報備制、同崗替代制、失職追究制等制度,制作服務守則懸掛于中心顯眼位置。
第十三條規范辦理方式。將窗口辦件分為即辦件、承諾件、上報件、聯辦件,實行即辦事項直接辦理、承諾事項限時辦理、跨部門事項聯合辦理、上報事項協助辦理。
第十四條進駐處室充分授權。進駐處室應確保中心辦事窗口人員、職能、授權、監管到位。對于即辦事項,應充分授權,在窗口受理,實行一審一核,當場或當日辦結;對于承諾事項,應在窗口受理后,通過學院辦公網流轉,由進駐處室提出辦理意見,由窗口答復。進駐中心的事項,不得“兩頭受理”、“體外循環”。
第十五條中心實行公開辦事制。窗口應統一公開服務事項的名稱、服務依據、服務對象、辦事流程、材料要求、承諾時限、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并按中心要求提交統一格式的“一事一表”,由服務中心統一印發、上傳至中心網站。各窗口根據需要自行印發的服務指南應統一置于指定位置。
第十六條建立規范科學的辦理環節。中心申請事項辦理環節為收件、受理→審核→辦結、送達。
1.收件、受理環節:窗口應在申請人提交申請的2個工作日內進行收件。收件后,應及時向進駐處室通報。即辦類事項,應當場或當日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承諾事項,進駐處室應在2個工作日內對是否予以受理提出意見,并由窗口工作人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材料的,應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告知內容包含辦理事項需要補充和修正的全部材料。
2.審核環節:決定對申請事項予以受理后,需依照辦事指南承諾的時限,及時審核,按時辦結。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規定實現辦結,經分管該業務的院領導同意,可以延長5-10個工作日。
3.辦結、送達環節:申請事項辦結后,窗口工作人員需在辦結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窗口通知、電話通知或網上公示等方式,向申請人送達結果。
五、其他
第十七條進駐中心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學院辦公室與進駐處室的雙重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評比。
第十八條實行服務監督檢查制度。中心應列入學院效能督查范圍。紀檢監察審計處負責受理對中心工作人員在辦理審核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投訴,調查核實并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建立服務中心投訴舉報制度。做好審核審批和公共服務監督管理的投訴、舉報工作,學院服務中心設投訴舉報電話:0591-83511579。
六、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學院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教務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JW001 |
事項名稱 | 補辦學生證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分制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1、《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補、換學生證申請表》 2、教務管理系統上一寸個人照片2張 |
表格下載 | 教務處網站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補、換學生證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1、學生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補、換學生證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并請輔導員填寫相關意見。 2、學生攜帶申請表、照片至服務中心填寫空白學生證個人信息,并提交給經辦人員。 |
承諾期限 | 教務處需要五個工作日辦理結束。 學生可在提交材料五個工作日后的周三下午或周五下午到服務中心領取。 |
受理部門 | 教務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工本費1元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教務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JW002 |
事項名稱 | 辦理在學證明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分制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辦理證明申請表》 |
表格下載 | 教務處網站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辦理證明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1、學生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辦理證明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并請系部領導、輔導員簽批相關意見。 2、學生攜帶申請表至服務中心提交給經辦人員。 |
承諾期限 | 教務處需要五個工作日辦理結束。 學生可在提交材料五個工作日后的周三下午或周五下午到服務中心領取。 |
受理部門 | 教務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教務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JW003 |
事項名稱 | 申請免修課程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分制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免修課程申請表》 |
表格下載 | 教務處網站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免修課程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1、學生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免修課程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并請任課教師、教研室主任、開課系部領導簽署相關意見。 2、學生攜帶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材料(免修《公共英語》課程,需提供“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復員學生申請免修體育、軍事理論等課程,需要提交復員證復印件一份)提交給經辦人員。 |
承諾期限 | 教務處需要五個工作日辦理結束。 學生可在提交材料五個工作日后的周三下午或周五下午到服務中心領取。 |
受理部門 | 教務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教務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JW004 |
事項名稱 | 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分制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 |
表格下載 | 教務處網站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1、學生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并請任課體育教師、學生所在系部領導、體育教研室主任、公共教學部領導簽署相關意見。 2、學生攜帶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近期的病歷卡原件及復印件、疾病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提交給經辦人員。 |
承諾期限 | 教務處需要五個工作日辦理結束。 學生可在提交材料五個工作日后的周三下午或周五下午到服務中心領取。 |
受理部門 | 教務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教務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JW005 |
事項名稱 | 辦理大專畢業證明書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分制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1、《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辦理畢業證明書申請表》 2、近期兩寸個人照片2張 3、登有遺失聲明的市級以上公開發行報紙一份 |
表格下載 | 教務處網站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辦理畢業證明書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1、學生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辦理畢業證明書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 2、學生攜帶申請表、照片及登有遺失聲明的報紙,并提交給經辦人員。同時攜帶電子照片(16K以內)發送到指定郵箱。 |
承諾期限 | 教務處需要五個工作日辦理結束。 學生可在提交材料五個工作日后的周三下午或周五下午到服務中心領取。 |
受理部門 | 教務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教務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JW006 |
事項名稱 | 辦理中專畢業證明書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分制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1、《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補發畢業證明書申請表》 2、近期兩寸個人照片2張 3、登有遺失聲明的市級以上公開發行報紙一份 |
表格下載 | 教務處網站下載《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補發畢業證明書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1、學生填寫《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補發畢業證明書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 2、學生攜帶申請表、照片及登有遺失聲明的報紙,并提交給經辦人員。 3、在五個工作日后領取審批表及畢業證明,同時攜帶審批表格及畢業證明到教育廳行政服務中心(二樓)領取畢業證明書內芯。 4、畢業生在教育廳行政服務中心領取了畢業證明書內芯后,將內芯送到學校,由學校進行內芯內容填寫,并蓋學院章。畢業生于五個工作日后到校領取。 5、畢業生將蓋學院印章的內芯送到教育廳行政服務中心(二樓)進行鋼印蓋章,同時根據行政服務中心的規定時間內領取畢業證明書。 |
承諾期限 | 教務處需要五個工作日辦理結束。 學生可在提交材料五個工作日后的周三下午或周五下午到服務中心領取。 |
受理部門 | 教務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01 |
事項名稱 | 心理咨詢預約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手冊》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無 |
表格下載 | 無 |
辦理流程 | 校園網登錄http://211.80.233.78/進行預約 |
承諾期限 | 48小時內確認預約 |
受理部門 | 學生管理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否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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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02 |
事項名稱 | 應征入伍在校表現證明 |
事項依據 | 《征兵工作條例》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1、《大學生預征對象登記表》 2、輔導員出具的在校表現情況證明 |
表格下載 | 全國征兵網下載《大學生預征對象登記表》 |
辦理流程 | 學生攜帶申報材料提交給經辦人員現場辦理 |
承諾期限 | 即辦 |
受理部門 | 學生管理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學生服務中心征兵咨詢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暑期以學生管理處公布的值班安排為準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03 |
事項名稱 | 應征入伍學費補償代償申請 |
事項依據 |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1、《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一式兩份 2、入伍通知書復印件1份 |
表格下載 | 全國征兵網下載《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學生攜帶申報材料提交給經辦人員現場辦理 |
承諾期限 | 即辦 |
受理部門 | 學生管理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學生服務中心征兵咨詢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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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04 |
事項名稱 | 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申請 |
事項依據 |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報送普通高等學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學費資助申請材料的通知》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1、《高校學生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申請表》一式兩份 2、退役證復印件1份 |
表格下載 | 全國征兵網下載《高校學生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學生攜帶申報材料提交給經辦人員現場辦理 |
承諾期限 | 即辦 |
受理部門 | 學生管理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學生服務中心征兵咨詢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05 |
事項名稱 | 補辦就業報到證 |
事項依據 |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非師范類畢業生高校前就業指導職責分工的通知》(閩委編辦〔2015〕244號);《福建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調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公共服務事項有關意見的通知》(閩審改辦〔2016〕15號)。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1.學生填寫畢業生補辦《就業報到證》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 2.從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站處下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
表格下載 | 學生處網站下載畢業生補辦《就業報到證》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1、學生填寫畢業生補辦《就業報到證》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 2、學生攜帶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至服務中心并提交給經辦人員。 |
承諾期限 | 即辦 |
受理部門 | 學生處就業辦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06 |
事項名稱 | 補辦畢業生鑒定表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手冊》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學生填寫補辦《畢業生鑒定表》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并請輔導員、系部主任或系部書記填寫相關意見。 |
表格下載 | 學生處網頁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補辦<畢業生鑒定表>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學生攜帶申請表至學生服務中心提交給經辦人員現場辦理。 |
承諾期限 | 即辦 |
受理部門 | 學生處就業辦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07 |
事項名稱 | 補辦畢業生推薦表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手冊》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學生填寫畢業生補辦《畢業生推薦表》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并請輔導員、系部主任或系部書記填寫相關意見。 |
表格下載 | 學生處網頁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補辦<畢業生推薦表>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學生攜帶申請表至學生服務中心提交給經辦人員現場辦理。 |
承諾期限 | 即辦 |
受理部門 | 學生處就業辦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08 |
事項名稱 | 補辦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手冊》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學生填寫畢業生補辦《就業協議書》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并請輔導員、系部主任或系部書記填寫相關意見。 |
表格下載 | 學生處網頁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補辦就業協議書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學生攜帶申請表至學生服務中心提交給經辦人員現場辦理。 |
承諾期限 | 即辦 |
受理部門 | 學生處就業辦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證、辦理事項申報材料到現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09 |
事項名稱 | 助學金評審發放流程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手冊》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學生填寫《助學金申請表》相應的個人信息并請輔導員、系部主任或系部書記填寫相關意見。 |
表格下載 | 學生處網頁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助學金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1. 班級初審、班級評議小組調查、評議、確定名單、班級內公示5個工作日,上報系(部)復審。 2. 系(部)復審,系(部)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談話核實、確定名單及資助金額、本系(部)內公示,上報校學生處資助科。 3. 校學生管理處審核、公示。 4. 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 下達資助計劃,發放資助金。 |
承諾期限 | 按規定程序辦理 |
受理部門 | 學生處資助科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否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10 |
事項名稱 | 獎學金評審發放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手冊》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應在秋季學期開學初兩周內向系部提出申請,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獎學金申請表》。 |
表格下載 | 學生處網頁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獎學金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1. 資格審查。根據獎學金評定條件,各系資助項目負責人對本系各專業學生的獎學金申報情況進行審核。資格審查在秋季學期開學的第三周內完成。 2. 系部審定。各系部召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根據獎學金評定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獎學金申報者進行評審,審定后的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以班級為單位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獎學金評定表》報學生管理處。系部審核在秋季學期開學的第四周內完成。 3. 學院審核。學生管理處對各系上報的名單進行審核,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分管領導簽批、發文并組織發放。 |
承諾期限 | 按規定程序辦理 |
受理部門 | 學生處資助科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否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11 |
事項名稱 | 勤工儉學崗位申請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手冊》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1. 每學年初各用人單位申報勤工儉學崗位設立申請 2. 當學年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勤工儉學崗位,并填寫《勤工儉學崗位申請表》 |
表格下載 | 學生處網頁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勤工儉學崗位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1. 學院資助中心審核各用人單位申報勤工儉學崗位設立申請、發布全院勤工助學崗位 2. 學生向用人部門申請崗位,并需經過輔導員及系部批準 3. 用人部門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向資助中心報送上一月勤工工資 |
承諾期限 | 按規定程序辦理 |
受理部門 | 學生處資助科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否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12 |
事項名稱 | 校內醫保報銷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手冊》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參保學生向輔導員申請醫保報銷,填寫《報銷單》 |
表格下載 | 學生處網頁下載《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報銷總單據》 |
辦理流程 | 1. 學生持費用發票(醫院蓋章)、 費用清單(醫院蓋章)、就診病例到輔導員處填寫《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報銷總單據》 2.系部手續辦理好后,由學生連同病例及用藥清單至醫務室請校醫審核確認 3.報送資助科審批 |
承諾期限 | 按規定程序辦理 |
受理部門 | 學生處資助科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否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學生管理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XS013 |
事項名稱 | 校外醫保報銷一般流程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學生管理手冊》 |
服務對象 | 學生 |
申報材料 | 參保學生向輔導員申請醫保報銷,填寫《申請表》,輔導員簽署意見并簽字、系部蓋章確認 |
表格下載 | 學生處網頁下載《在榕高校大學生醫療費用報銷申請表》 |
辦理流程 | 1. 門診原始醫療費用收費票據(醫院蓋章)。 2. 門診醫療費用清單(清單金額與收費票據相符,并有醫院蓋章)。 3. 《在榕高校大學生醫療費用報銷申請表》(醫保中心網站下載或學校領取,需輔導員簽署意見并簽字、系部蓋章確認)。 4. 門診病歷復印件(病歷首頁及就診記錄) 5. 以上材料裝入將受理袋投遞到醫保受理箱 |
承諾期限 | 按規定程序辦理 |
受理部門 | 學生處資助科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8:00-11:40;14:00-17:10(冬時令) 8:00-11:40;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否 |
咨詢電話 | 0591-83475170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人事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RS004 |
事項名稱 | 績效補貼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績效工資改革實施方案(修訂)》 |
服務對象 | 機關各部門、各系部績效補貼經辦人員 |
申報材料 | 績效補貼表及相關佐證材料 |
表格下載 | 學院辦公系統網上辦事大廳下載相關補貼表(創收、業績、其他) |
辦理流程 | 1.各部門績效補貼經辦人員在學院辦公系統登入“網絡辦事大廳”填寫相應的績效補貼(創收、業績、其他),在附件欄中上傳相關佐證材料。 2.填寫相關信息后,提交經辦人員審核、編號。審核后表格導回申請人,由申請人打印并附上相關附件依次簽審,后送財務處。 |
承諾期限 | 績效補貼經辦人員可于每周三或周五到服務中心領取 |
受理部門 | 人事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 )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三或周五下午;14:00-17:10(冬時令) 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否 |
咨詢電話 | 0591-83511306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中心
服務事項指南
編制部門:人事處 編制日期:2018年4月24日
事項編碼 | CZRS003 |
事項名稱 | 辦理因私出國證明 |
事項依據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教職工出國(境)管理規定(修訂)》 |
服務對象 | 全體教職工 |
申報材料 | 因私出國境審批表或系部同意證明 |
表格下載 | 人事處網站資料下載《登記備案人員因私事出國(境)審批表》 |
辦理流程 | 1.副處、副高及以上的職稱(職級)的教職工應事先到學院主頁人事處網站資料下載相應審批表填寫。副處、副高以下職稱(職級)的教職工應到所在部門開具同意證明。 2.在完成相關意見簽署后,教職工攜帶審批表(系部同意證明)至服務中心提交給經辦人員,由經辦人員根據審批表開具出國證明。 |
承諾期限 | 教職工可在提交材料受理成功五個工作日后的周三下午或周五下午到服務中心領取。 |
受理部門 | 人事處 |
受理形式 | 1.即辦件() 2.承諾件( )3.上報件( √)4.網上受理( )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免費 |
辦理窗口 | 學院北區行政樓一樓服務大廳服務窗口 |
辦公時間 | 周三或周五下午;14:00-17:10(冬時令) 14:30-17:40(夏時令) |
委托代理 | 否 |
咨詢電話 | 0591-83511306 |
監督電話 | 0591-83511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