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院公務電話的使用,保證對外聯系和內部交流,根據有關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學院安裝的公務電話僅供內部職工工作使用,外單位人員、家屬、學生、學員等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使用。
二、為保持線路暢通,使用電話必須語言簡練,不得利用辦公室電話進行經商、上網、聊天等事宜。
三、因公務需撥打長途,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做好登記手續,以備核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撥打長途電話,違反規定的,按長途話費的二倍從工資中扣罰。
四、辦公室負責院內公務電話的安裝使用管理。部門需安裝電話的,應由部門提出申請,經院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安裝。各科室不得擅自拆裝公務話機,出現故障應及時與辦公室聯系,以便處理。
五、公務電話使用部門應做好話費控制,超出話費限額即停止外線撥出。
六、2017校園卡電話使用由繼續教育部和學生管理部門協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