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資助資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福建省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和學?!都彝ソ洕щy學生認定和管理辦法》文件精神,現就我校2024-202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在校全日制學生
二、認定依據
參照《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管理辦法辦法》(閩交院學〔2022〕8號)。
三、認定等級
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程度,設置特別困難、困難、一般困難三個等級。
四、家庭經濟困難類型主要包括:
(一)脫貧戶 (含監測對象) 家庭學生:包括繼續享受政策的建檔立卡脫貧戶 (人口) 家庭學生,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家庭學生。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需持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鄉村振興部門發放的有效證明,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中具有電子信息檔案
(二) 特困供養、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學生: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是上述人員,持民政部門發放的有效證明,在“民政信息系統”中具有電子信息檔案。
(三)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及事實無人扶養兒童:學生本人是上述人員,并在“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
(四)殘疾學生:學生本人持殘聯部門發放的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具有電子信息檔案。
(五)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戰因公傷殘的軍人、公安民警、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家庭子女:經退役軍人事務、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認定,持有相應證件,在相關部門信息系統具有電子信息檔案,符合《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其他相關文件規定可享受教育優待對象的家庭子女。
(六)優撫對象子女: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法定監護人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子女。
(七)殘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監護人持殘聯發放的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并在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中有電子信息檔案的殘疾人家庭子女。
(八)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法定監護人因公犧牲或因見義勇為犧牲,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其可享受教育優待資助的子女(學生):或經學校認定,學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因病因災等各種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注意:退役士兵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要全部登陸助學系統申報,并按要求上傳退伍證)
五、操作系統
“福建助學”App,學生通過手機端(閩政通APP搜索福建助學)登錄,教師通過電腦端登錄,網址:https://zxbmanager.ksdao.com:9300/zxb/login/login.do。
六、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1.10月7日前
(1)學院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小組;
(2)通過班會、學院公告欄、學院網站等形式告知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相關事宜;
(3)組織學生學習《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管理辦法辦法》和《“福建助學”系統操作及業務流程培訓》;
(4)申請認定的學生通過“福建助學”App系統填報相關信息;
(5)輔導員通過“福建助學”App審核學生信息。
2.10月15日前
(1)輔導員通過“福建助學”App系統設置民主互評;
(2)各學院對異常數據復核,進行家訪、訪談等方式核實;
(3)學院將申請數據提交學校切線。
(二)認定過程說明
1.申請認定學生登錄“福建助學”App填寫申請時,注意要按照相關欄目“備注”或“示例”的要求填寫,系統上傳的佐證材料必須能反映學生近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材料要清晰工整,建議上傳原件掃描件;
2.學院對照福建省認定辦法和學?!都彝ソ洕щy學生認定辦法》的認定標準詳細了解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重點了解脫貧戶、低保等六類學生。“全國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和“福建省建檔立卡等學生信息管理系統”比對出的脫貧戶、低保、孤兒、殘疾學生等電子名單待系統配對后發送給各學院負責學生資助工作輔導員,如電子名單中有學生自愿放棄國家資助,學生需填寫《關于自愿放棄國家資助申請的聲明》
3.學院規范管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個人檔案資助檔案,每學期至少約談一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了解其在校學習、生活、工作等方面情況,切實關心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和成長,并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項幫扶工作。
七、提交材料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匯總表、國家助學金申請名單匯總表、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及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會議記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認定申請表》、《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關于自愿放棄國家資助申請的聲明》等。
聯系人:唐老師
聯系電話:83513529
學生工作處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