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根據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管理辦法相關要求,每學年第二學期須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格復查和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發放名單的資格復核,請各二級學院認真組織開展相關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各二級學院應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復查工作,充分發揮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的作用,堅持實事求是,確保公平公正。
2.復查內容包括已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困難情況是否屬實、認定材料是否齊全,完備、是否有學籍異動、是否有明顯的不恰當消費或違紀情況,有新增認定對象需開展調查認定。
3.國家助學金發放名單的復核。核查內容包含是否存在信息錯報以及學籍異動等。(包含新增春季退役復學學生)
4.復查結果報送:各二級學院在3月28日下午5點前將附件1、2、3、4、復核情況報告、會議記錄單、及新增認定對象的認定申請表、助學金申請表等簽字并蓋章后報送學生工作,電子版發郵箱39467904@qq.com。
學工處聯系人:唐曉軍,電話:83513529
學生工作處 202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