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為進一步做好2022-2023-2學期重修工作,根據《課程重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定,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操作流程
重修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4日至4月9日上午12時。學生需登錄學院教務處網頁進行報名,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一。
二、重修報名的對象、課程
1、2021級(除“3+2”專業外)2021-2022-2學期所有未通過課程;2020級“3+2”專業、2018級三年制專業和2019級各專業所有未通過課程。
三、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為開設重修班、跟班重修和免聽重修三種方式,開課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重修方式。其中以重修班及跟班重修為主,免聽重修為輔。對于考試課補考成績≥50分、考查課補考不及格者,若不符合開班重修要求,開課學院可視需要安排免聽重修。具體如何確定重修方式詳見《課程重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件規定。
四、繳費
1、教務處將于2023年4月10日下發重修報名成功的學生名單及相關課程。各二級學院進行信息核對并對學生的重修方式、課時、費用進行確認,并于4月12日前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匯總后下發待繳費名單,各二級學院組織學生于4月13日至4月16日完成繳費,4月20日下發重修安排表。
2、根據《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關于申請學分制收費項目予以備案的請示》(閩交院﹝2007﹞29號)文件精神,重修學費標準為129元/學分(學分按重修學分計,每18個重修學時折算1個重修學分,最小單位為0.5,不足0.5按0.5計算,下同):
(1)重修班按重修學時折算重修學分;免聽重修按考查課50元、考試課100元收取。
(2)每門重修學費最低標準為:考查課50元、考試課100元。
(3)重修實行先繳費,后排課。
五、重修課程實施
各二級學院應在重修課程開課前,將課程重修學生信息匯總表、課程重修教師安排表(以上兩個表格可在教務處網頁的“規章制度”中“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關于印發《課程重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的附件”下載)一式兩份送教務處審批后,再將重修學費和課程重修學生信息匯總表于4月20日前提交一份教務科備案。
重修時間為4月21日至6月12日,各二級學院于6月13日前將重修成績錄入教務系統。
六、注意事項
退役復學至2021級學生在2019-2022學年第二學期《英語》、《數學》、《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以重修方式完成補修,免繳重修費。
附件一:教務系統學生重修報名操作手冊-學生版
附件二:學生重修繳費操作說明
教務處
20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