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學院在六樓多功能廳召開黨政大會,布置2015年度學院黨建、行政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學院全體中層以上干部、副高職稱以上教師參加了大會。會上,學院黨政領導與各系部、各部門分別簽訂了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根據《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中發〔2010〕19號)和省委、省教育工委關于落實“兩個責任”的相關文件精神,今年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簽訂較往年有所不同,即分別由學院黨政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簽訂責任書、學院黨政主要領導與教學系部簽訂責任書和分管領導與分管部門簽訂責任書的方式進行,進一步明確了“黨政主要負責人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和“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的相關要求,使學院各級黨組織更好地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傳導壓力,推動學院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層層落實,同時也強調和突出了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責任和執紀問責職能,符合我省教育系統的要求和慣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