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中共福建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切實做好2014年元旦春節期間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的通知》,就元旦、春節期間做好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提出要求,重申九條禁令。
《通知》指出,“兩節”期間,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反對和糾正“四風”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廉政準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規定,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大興密切聯系群眾之風,關心群眾冷暖,解決群眾困難,維護群眾利益;要踐行艱苦奮斗精神,本著從簡、節儉的原則安排好“兩節”活動,堅決抵制請客送禮、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等歪風。
《通知》強調,廣大黨員干部要自覺增強紀律觀念,遵守各項廉政規定和財經紀律,嚴格把好行政經費開支關,堅決反對鋪張浪費、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針對元旦、春節期間容易發生的不廉潔問題,《通知》重申、強調以下“九個嚴禁”:一是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二是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海鮮、土特產等年貨節禮;三是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和各類購物卡,年終突擊花錢;四是嚴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貴重物品;五是嚴禁以舉辦茶話會、團拜會、聯誼共建活動等名義用公款相互宴請、贈送禮品;六是嚴禁以會議、培訓、考察等名義用公款組織變相旅游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七是嚴禁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規定,公車私用;八是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造成不良影響;九是嚴禁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利用節日之機跑官要官、買官賣官。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擺上突出位置。領導班子要切實全面負起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廣大黨員干部把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自律要求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認真查找和集中解決突出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執紀監督,通過專項督查、開展暗訪等,狠剎公款吃喝、送禮、旅游和鋪張浪費等行為。對頂風違紀的,不論其職務多高,都要堅決查處,嚴格追究責任,及時予以通報曝光,不斷鞏固和擴大糾正“四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