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采購管理辦法(修訂)
閩交院辦〔2016〕84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院各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或使用財政性資金與非財政性資金無法分割的資金進行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的行為,均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 學院各單位在編制年度預算時,對使用財政性資金及其配套資金采購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均應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上級另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用于采購的財政性資金(包括公共預算撥款、基金、預算財政撥款、財政代管資金專戶撥款、財政專項撥款)、結余結轉資金及與之相配套的單位自籌資金(含經營服務收入等)均應一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第三條 使用財政性資金及其配套資金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應當嚴格按照省級財政部門批準的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經費執行。若采購當年沒有省級財政部門批準的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經費的,需按學院財務經費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追加并獲批后,才能申報項目立項和計劃采購。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依規必須進行集中采購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集中采購或招標。
第五條 學院自行采購屬于福建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同類品目(按品目編碼)年度累計金額不得超過100萬元,若上級有新規定學院自行采購限額標準的從其規定并相應同步調整。
第六條 采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07]119號)等有關規定,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學院應當在獲得省級財政部門核準后,才能依法開展采購活動。其中采購進口機電產品且屬于必須進行國際招標范圍的,在采購活動開始前也應當辦理進口產品核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第七條 學院成立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采購工作的院領導任組長,成員由院辦、財務、招投標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涉及到具體采購項目時,還應當有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的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項目負責人或經辦人參與。主要負責對學院采購項目經費、采購計劃、組織形式、采購方式、招標文件、合同文本、資金支付等環節進行合理性、合規性審查和監督;負責制定學院采購管理內控制度、招投標實施辦法和工作流程;負責研究解決采購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必要時上報學院研究確定。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由招投標管理部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第八條 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是學院集中采購招投標工作管理的執行機構,負責起草或修訂學院采購項目招投標管理規定;負責內部審查學院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負責組織編制并對外報送政府集中采購項目計劃資料;負責在政府采購電子化監管平臺錄入集中采購項目有關資料并申報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計劃有關工作;負責組織或向上級申報代理機構的比選工作;負責組織代理機構的抽取和委托代理協議簽訂工作;負責組織審查確認采購代理機構(包括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編制的集中采購項目招標文件;負責學院委托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的采購項目招投標活動過程監督工作;負責組織校內有權集中招標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編制及招投標工作;負責組織項目采購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或配合上級或采購代理機構處理有關招投標過程的質疑或投訴工作;根據政府采購有關信息公開規定,負責學院集中政府采購項目合同網上公開公示工作;參與學院集中采購項目的合同會審及驗收工作;參與大型采購項目招標文件專家評審會工作;負責學院集中采購項目采購招標活動的采購文件檔案整理及保管工作。
第九條 項目采購申報部門是學院具體采購項目需求(使用)的機構。負責提出本部門采購項目計劃;負責采購項目的立項、論證等工作;負責編制具體采購項目的采購方案工作(各類采購方案參考格式見附件1-1、1-2、1-3);負責采購項目招標文件的確認工作;負責推薦采購項目業主評標專家;負責采購項目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工作;負責采購項目的實施或建設工作;負責對采購項目的進度與質量把關工作;負責組織采購項目的驗收工作;負責組織采購項目款項的結算報銷等工作;負責處理或配合采購過程職責范圍內的有關質疑或投訴回復工作;負責項目立項、采購申報、采購合同簽訂與履行、項目實施、驗收等采購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資料)立卷歸檔。
第十條 項目采購申報部門編制采購方案中技術要求的各項技術標準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不可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商標、名稱、設計、原產地或生產供應商,不可含有傾向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技術指標應是共性技術指標,不得照搬某一品牌的技術指標作為采購項目的技術要求。技術參數是一個范圍內的數值,不是一個具休數據,只宜盡可能清楚而準確地規定到各種最低要求的程度。
第十一條 項目主管部門是采購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歸口的有關部門編制采購項目計劃;負責歸口采購項目計劃的申報工作;負責組織歸口的有關部門做好采購項目的立項、論證等工作;負責項目招標文件的審查工作;根據項目特殊需要推薦采購項目業主評標專家工作;負責采購項目合同的審核工作;負責采購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或參與采購項目的驗收工作;負責組織采購項目款項的結算報銷等工作;負責項目立項、采購申報、采購合同簽訂與履行、項目實施、驗收等采購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資料)立卷歸檔。
第三章 年度采購計劃及審批
第十二條 學院各部門應當根據學院發展規劃、實際工作需求提出年度采購計劃,經相關部門審核匯總,報學院有關領導或辦公會議批準審定。
第四章 項目前期調研及立項審批
第十三條 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在采購貨物、服務項目申報前對有關技術參數、價格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并合理確定采購預算價(即采購控制價),同時做好有關前期調研材料的檔案保管和存查。
第十四條 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預算金額達到1萬元的;單項或批量采購服務類和工程類項目預算金額達到5萬元的項目采購實施前,均需先進行采購項目立項,各類立項申請表參照附表1-1、1-2、1-3、1-4、1-5、1-6。
第五章 組織形式、采購范圍及標準、采購方式
第一節 學院集中組織采購
第十五條 納入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集中組織采購管理的采購項目范圍及標準:(1)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預算金額3萬元(含)以上;(2)單項或批量采購服務預算金額10萬元(含)以上(其中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會議服務、機動車保險服務、機動車加油服務按上級規定應當采用定點采購);(4)單項或批量采購工程類10萬元(含)以上。
上述采購項目除上級規定或上級批準可以由學院自行組織的采購范圍和限額標準的項目外,其余必須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集中采購管理要求,做好定期集中匯總后向上級申報集中采購計劃或計劃備案工作,并按上級有關規定集中組織實施公開招標采購(除上級另有規定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或非招標方式以外)。任何單位不得將上級規定必須集中采購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集中采購或招標。
上述采購項目若按有關規定可以采取定點方式采購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定。
第十六條 納入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集中組織采購管理的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進行采購項目立項審批后,還需填報附表2《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貨物、服務及工程采購申報表》和附表3-1《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貨物和服務項目采購資料報送表》或附表3-2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建設工程項目采購資料報送表》,并將簽好的立項、申報等表及有關資料報招標部門組織實施。
項目申報部門申報采購時,無論采用何種組織形式及采購方式均需報項目主管部門分管院領導審批;屬于學院集中采購部門組織的采購項目,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除政府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網上競價、跟單外)的采購項目還需報招投中心分管院領導同意后實施采購。
第二節 學院各系、部門自行組織采購
第十七條 納入學院各系、部門自行組織采購管理的項目范圍及標準:(1)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預算金額3萬元以下;(2)單項或批量采購服務類預算金額10萬元以下(其中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會議服務、機動車保險服務、機動車加油服務按上級規定應當采用定點采購);(3)單項或批量采購工程類10萬元以下的采購項目。
采購上述標準貨物、服務和工程之一的,應根據采購項目性質和特點選擇合理的采購方式,如采用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直接采購等方式采購。采用上述非招標方式采購的,參照《福建船政交通學院非招標方式采購實施細則》及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納入學院各系、部門自行組織采購管理的項目,若單項或批量采購貨物預算金額達到1萬元的;單項或批量采購服務類和工程類項目預算金額達到5萬元的,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進行采購項目立項審批后,需填報附表2《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貨物、服務及工程采購申報表》(一式兩份)后,隨同項目立項表向招投標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后才能組織實施自行采購。
第十九條 納入學院各系、部門自行組織采購管理的項目,采購中形成的過程資料,各系、部門應當妥善保管并形成檔案存查。采購組織實施部門對采購活動過程的合規性負責。
第二十條 學院各采購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做好納入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申報工作,定期將納入招投標管理部門集中組織采購管理范圍的采購項目申報資料歸集后報送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組織集中采購(原則上行政辦公設備、辦公用品及消耗品每季度報送一次,其余采購項目每月報送一次)。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應當集中采購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集中采購或規避招標。
第二十一條 納入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集中組織采購管理且按照上級政府采購規定可以由學院自行組織的采購項目,若確實因時間緊迫、項目復雜、專業性強、技術要求特殊和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等原因,可以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在采購前期充分市場調研和詢價基礎上書面提出合理的采購方式和理由申請,經招投標管理部門確認,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報分管采購工作院領導審批后,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自行負責組織實施采購和管理,并按照規定的采購方式和程序組織實施采購。
第六章 采購方式及適用條件
第二十二條 學院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服務及工程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一)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
1.采購項目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
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
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后未能成立的;
2.非學院所能遇見的原因或者非學院拖延造成招標所需時間確實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3.技術復雜或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的;
4.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四) 采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采購項目,可以采用詢價采購方式。
(五) 對采購零星、需求頻繁且金額不大,而且在使用過程中必須保證連續提供的貨物、服務及維修工程等采購項目,可以實行協議、定點采購。 屬于協議、定點采購的項目,原則上也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定點單位。
第二十三條 采購項目若需預先設計采購方案的,采購項目申報部門不能單方面向委托設計單位作有關承諾,項目設計方案中不得設定影響采購公平的限制性條件。在采購過程中,設計單位與其它供應商應同等對待。對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數額大的采購項目,須安排外出考察的,應在采購之前進行。
第七章 采購合同簽訂與履行
第二十四條 凡納入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集中組織采購管理的采購項目,已經確定中標商或成交供應商的,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發出的簽訂合同函及項目采購相關資料在20個工作日之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完成項目采購合同簽訂工作。
第二十五條 凡納入學院招投標管理部門集中組織采購管理的采購項目,招投標管理部門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發出組織簽訂合同函并提供有關招標文件、中標單位(成交單位)投標文件。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根據簽訂合同函及招標文件、中標單位(成交單位)投標文件等相關資料組織與中標單位(成交單位)簽訂采購合同相關事宜,招投標管理部門協助并會簽集中采購招標項目合同。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組織采購項目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應當嚴格按照《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經濟合同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和程序執行。
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履行合同會審或審批手續時,應當同時將與簽訂合同有關的招標文件(或競爭性談判文件、單一來源采購文件)、中標單位(成交單位)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復印件)等資料一并提供給學院法律顧問、會簽意見部門、審批領導審查。
第二十六條 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在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原件送招投標管理部門、財務處等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在不違反上級有關采購規定的前提下,以“服務”為標的的金額較小的采購合同到期后,經采購項目申報部門充分市場調研、詢價、考核的基礎上,供應商確能嚴格履行合同、市場價格穩定的,同時遇到特殊緊急情況時,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可以提出書面申請,報分管院領導同意,經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討論同意,報院長批準后方可續簽合同。
第八章 采購驗收及資金預付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院集中采購的項目由采購項目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中標單位(成交單位)、資產管理部門、集中采購部門、財務等部門參與驗收,必要時可聘請專業人員參與驗收。
第二十九條 驗收應當是對供應商履約情況的實質性驗收,不能只是清點數量及目測的形式驗收。具體的驗收要按照合同、供應商的投標和響應文件組織,按照采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內容組織對中標單位(成交單位)的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出具有關貨物、服務、工程項目采購的驗收表,不得有缺漏項。驗收結束后,所有參與驗收成員應當簽署意見確認。
第三十條 為確保學院資金安全,防范風險,采購貨物、服務、工程項目在采購招標文件中原則上不設支付預付款條款。若確需要支付預付款的,采購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需在申報采購前向分管院領導提出申請并報院長審批后才能在采購方案或招標文件中體現。除按上級有關規定,確因數額巨大、進口設備等特殊采購項目需要支付預付款的采購項目以外。
第九章采購行為責任
第三十一條 采購行為應當接受上級有關機關、部門和群眾監督,應嚴格遵守并執行國家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地方有關條例、法規、采購管理辦法、本辦法及學院財經或工作紀律等規定。采購組織實施部門對采購活動過程的合規性負責。
第三十二條 采購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視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責令限期整改、警告、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應當采取規定方式而擅自采取其他方式采購的;
(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三)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的;
(四)在招標過程中違規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三十三條 在采購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視情節給予限期整改、警告、行政處分、調離工作崗位、撤職、辭退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與供應商惡意串通的;
(二)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違反政府采購及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有關規定的;
(四)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由于個人工作失誤,給學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學院使用國外組織及個人的投資或贈款進行采購,投資或贈款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執行,由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原閩交院辦〔2014〕73號文同時廢止。
附件:1-1.貨物類采購方案(參考格式)
1-2.服務類采購方案格式(參考格式)
1-3.工程類采購方案格式(參考格式)
附表:1-1.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行政辦公設備及用品立項申請表
1-2.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通用類貨物立項申請表
1-3.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實驗(訓)室建設項目立項申請表
1-4.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印刷品立項申請表
1-5.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類立項申請表
1-6.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工程類項目立項申請表
2.《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貨物、服務及工程采購申報表》
3-1.《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貨物和服務項目采購資料報送表》
3-2.《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建設工程項目采購資料報送表》
附件1-1
項目采購方案(貨物類)
1.招標貨物一覽表
合同包 | 品目號 | 采購項目貨物名稱 | 數量 | 預算單價(元) | 預算金額(元) |
1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人民幣 元整(¥ ) |
2.貨物技術規格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號 | 貨物 名稱 | 技術規格及要求 | 數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安裝、調試及培訓要求:
……
4.驗收要求
……
5.售后服務及保修承諾要求
……
6.技術資料要求
……
7.其他要求
……
8.交貨期、地點
(1)交貨期:合同簽訂后 天內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后并交付采購人使用。
(2)交貨地點:
9. 付款及結算方式
所有貨物運至采購人指定地點安裝并調試完畢,經驗收合格后 個工作日支付合同總價的90%,貨物正常使用 12 個月后支付合同總價的10%。
10. 履約保證金: 中標金額的 %(不得超過中標金額的10%)。
11.評標辦法
最低評標價法或綜合評分法。采用綜合評分法的項目須提供綜合評分因素和標準。
注:評標方法釋義(提交方案時請刪除此段)
(1)最低評標價法:是指以價格為主要因素確定中標候選供應商的評標辦法,即在全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依據統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報價,以提出最低報價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
(2)綜合評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后,以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對貨物項目,價格因素權重在45%至60%之間,商務因素權重不得高于15%。
申報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項目采購方案(服務類)
1.招標服務一覽表
合同包 | 品目號 | 采購服務項目名稱 | 服務期限 | 預算金額(元) |
1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2.服務期限和地點
(1)服務期:……
(2)服務地點:……
3. 服務內容及相關要求
……
4.服務資格要求
……
5.違約責任要求
……
6.其他要求(如服務安全責任保障等)
……
7.付款及結算方式要求
……
8. 履約保證金: 中標金額的 %(不得超過中標金額的10%)。
9.評標辦法
采用綜合評分法的項目須提供綜合評分因素和標準。
注:評標方法釋義(提交方案時請刪除此段)
(1)最低評標價法:是指以價格為主要因素確定中標候選供應商的評標辦法,即在全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依據統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報價,以提出最低報價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
(2)綜合評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后,以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對服務項目,價格因素權重為30%,商務因素權重不得高于25%。
申報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1-3
項目施工采購方案(工程類)
1.項目名稱: ;
2.工程建設地點: ;
3.工程建設規模: ;
4.資金來源: ;
4.招標范圍和內容: 具體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圖紙為依據;
5.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 元;
6.工期要求:總工期為 個日歷天;
7.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8.承包方式:……
9.分包:……
10.踏勘現場:(組織/不組織),招標人于 年 月 日 時,在 組織踏勘現場。
11.投標人資格要求:……
12.招標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否
13.投標預備會:招標人(召開/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14.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須提供K的取值范圍,采用綜合評分法的項目須提供綜合評分因素和標準。
15.合同
15.1合同價格形式:總價合同或單價合同
15.2簽訂合同: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 天內,應派代表與招標人聯系,商討簽訂合同事宜。
16.履約保證金: 中標金額的 %(不得超過中標金額的10%)。
17.工程款支付:
……
18.驗收要求:
……
19.其他要求:
……
申報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附表1-1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行政辦公設備及用品立項申請表
填表人: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申請部門 (蓋章) | ? | 年度財政項目預算批復(文號) | ? | ||||||||
設備或用品 名稱 | 規格 性能 | 原有 數量 | 申請 數量 | 預算單價 | 預算總價 | 備注 | |||||
詳細內容可 另附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預算總 金額(元)
| ? | ||||||||||
申請理由 | ? | ||||||||||
申請部門領導意見 |
年 月 日 | 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
年 月 日 | 財務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
申請部門分管院領導意見 |
年 月 日 | 院 長 意 見 |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可根據需要自行復制。
附表1-2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通用類貨物立項申請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申請部門 (公章) | ? | |||||||||
年度財政預算批復(文號) | ? | |||||||||
預算總金額(元) | ? | |||||||||
申請理由和依據: (可另附頁) | ? | |||||||||
貨物名稱 (可另附頁) | 型號規格 | 數量 | 單位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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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對采購貨物的特殊要求(主要技術指標、性能等,可另附頁)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申請部門領導意見 |
年 月 日 | 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
年 月 日 | 財務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
申請部門分管院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 院長意見: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主要用于行政辦公設備及用品采購以外的通用類貨物項目采購。
2、本表可根據需要自行復制。
附表1-3
記錄編號:JY0213/JL01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實驗(訓)室建設項目立項申請表
項目名稱 | ? | 建設單位(蓋章) | ? | ||||
項目負責人 | ? | 建設性質 | ? | ||||
建設地點 | ? | 資金來源 | ? | ||||
面向專業 | ? | 服務課程/職業工種 | ? | ||||
建設目標(指每 個實驗室要解決 的具體實驗項目) | ? | ||||||
主要建設內容 | ? | ||||||
項目建設的必要 性和可行性(已 有的基礎和條件) (可另附頁) | ? | ||||||
預期效益分析 (可另附頁) | ? | ||||||
儀器設備(項目)名稱及預算金額 (可另附頁) 注:包括儀器設備 安裝、調試,室內供電、供水、照明、通風等系統,室內二次裝修等。 | 儀器設備(項目)名稱 | 預算金額 (萬元) | 預算總金額 (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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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系(部)意見: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實訓中心意見: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財務部門意見: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
學院分管領導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 |||||||
學院領導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
附表1-4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印刷品立項申請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申請部門 (公章) | ? | |||||||
項目名稱 | ? | |||||||
年度財政預算批復(文號) | ? | 預算總金額(元) | ? | |||||
申請理由和依據 |
可另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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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品清單 | 包括品種、規格、數量、出版單位等必要信息; 可另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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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部門領導意見 |
年 月 日 | 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
年 月 日 | 財務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
申請部門分管院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 院長意見: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可根據需要自行復制。
附表1-5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服務類項目立項申請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申請部門 (公章) | ? | |||||||
服務項目 名稱 | ? | |||||||
年度財政預算批復(文號) | ? | 預算總金額(元) | ? | |||||
申請理由 或依據 | (可另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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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 (可另附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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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部門領導意見 |
年 月 日 | 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
年 月 日 | 財務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
申請部門分管院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 院長意見:
年 月 日 |
注:本表可根據需要自行復制。
附表1-6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工程類項目立項申請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申請部門 (蓋章) | ? | 工程項目 名稱 | ? | |
申請理由和依據 (可另附頁) | ? | |||
申請內容 (可另附頁) | ? | |||
申請部門 經辦 | ? | 申請部門 負責人意見 | ? | |
申請部門的主管部門負責人意見 | ? | 申請部門 分管院領導意見 | ? | |
后勤管理處/ 基建科 | 預算總金額(萬元) | ? | 造價審核 | ? |
年度財政預算批復項 目(文號) | ? | |||
項目經辦人 | ? | 部門負責人 意見 | ? | |
財務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
分管院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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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學院領導 |
年 月 日 | |||
說明 | 1.使用部門負責編制建設項目初步需求方案;建設項目的院內立項、項目分管領導的審批;配合后勤/基建組織勘察設計、預算等。 2.后勤/基建部門負責審核建設項目需求方案;組織項目設計、項目預算造價編制(審核)和批準、組織項目采購申報、編制項目采購方案、合同簽訂、項目實施、驗收以及學院相關領導審批等工作。 3.報有關領導審批時須附上立項項目造價預算審核文件、項目采購方案。 |
注:1.本表適用于建設、裝修、修繕、拆除、園林景觀、體育設施等工程施工項目校內立項。
2.本表可根據需要自行復制。
附表2: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貨物、服務及工程采購申報表
申報部門:(蓋章) 經辦人: 日期:
申報項目名稱 | ? | ||
年度財政預算批復(文號) | ? | 預算總額 (招標控制價) | ? |
申報項目 組織形式 | □學院集中采購 □系、部門自行采購 | ||
申報項目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競爭性談判 □單一來源采購 □詢價 □網上競價 □跟單 □競爭性磋商 理由:不夠寫可另附頁 | ||
申報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
項目主管 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
財務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
招投標中心意見 |
年 月 日 | ||
項目主管部門分管院領導意見 |
年 月 日 | ||
招投標中心分管院領導意見 |
年 月 日 |
備注:1、項目申報部門申報采購時,無論采用何種組織形式及采購方式均需報項目主管部門分管院領導審批;屬于學院集中采購部門組織的采購項目,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除政府集中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網上競價、跟單外)的采購項目還需報招投中心分管院領導同意后實施采購。
2、此表填報一式兩份,申報部門和招投標中心各執一份;
3、本表格可從招投標中心主頁表格下載處下載。
附表3-1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貨物和服務類項目采購資料報送表
年 月 日
申報部門(蓋章) | ? | ||
申報部門 負責人意見 |
年 月 日 | 申報部門聯系人(經辦人) | ? |
聯系電話 | ? | ||
電子郵箱 | ? | ||
貨物(服務) 項目名稱 | ? | ||
年度財政預算批復(文號) | ? | ||
預算總額(招標控制價)(萬元) | ? | ||
遞 交 資 料 清 單 | ①項目立項申請表: 份; ②招標貨物方案: 份(應含:貨物名稱、數量、預算單價(即最高招標單價控制價)、預算總價(即最高招標總價控制價)、技術參數性能、交貨期、付款方式、貨款結算方式、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保修期、驗收、安裝培訓、售后服務、安全標準等主要內容和要求;采購方式、評標辦法(綜合評分辦法還應包括綜合評分因素和標準)、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和要求。 ③招標服務方案: 份(應含:服務名稱、服務地點、服務內容及要求、招標預算(即控制)價、服務期限、服務資質、付款方式、服務費用結算方式、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安全責任、驗收等主要內容和要求;采購方式、評標辦法(綜合評分辦法還應包括綜合評分因素和標準)、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和要求。 ④其他相關資料: 份(如:會議紀要、有關批復文件等)。 備注:1.有特殊要求項目需附上相關資料(如設計圖紙等)。 2.以上所有書面資料均需簽字、蓋章后再提交至招投標中心; 以上資料的電子版須壓縮后發送至:fjjyzbzx@126.com 3.申報部門或歸口項目主管部門必須保證所有提交資料真實有效、合法完整,并對其負責。 | ||
適用采購方式 | ? | ||
評標標準和方法 | ? |
備注:1.此表一式兩份,申報部門和招投標中心各執一份;
2.本表格可從招投標中心主頁表格下載處下載。
附表3-2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工程類項目采購資料報送表
年 月 日
申報部門 | ? | ||
申報部門 負責人意見 |
年 月 日 | 申報部門聯系人(經辦人) | ? |
聯系電話 | ? | ||
電子郵箱 | ? | ||
工程項目名稱 | ? | ||
年度財政預算批復(文號) | ? | ||
預算金額(控制價)(萬元) | ? | ||
遞 交 資 料 清 單 | ① 項目立項申請表: 份; ②招標工程量清單: 份; ③招標控制價: 份; ④招標用有關圖紙: 份; ⑤項目招標方案: 份(內容應含:項目概況(項目名稱、建設地點、項目規模)、招標范圍及主要內容、施工資質要求、工程質量要求、項目建設工期、結算價款方式、付款方式、結算價款及調整辦法、保修期、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10%)、項目預算價(即項目招標控制價)、驗收等內容和要求;評標辦法(綜合評分辦法還應包括綜合評分因素和標準)、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和要求。若實行上級審批立項或核準的建設工程項目采購招標從其規定。⑥其他相關資料: 份(如:會議紀要、有關批復文件等)。 備注:1、以上所有書面資料均需簽字、蓋章后再提交至招投標中心;以上資料的電子版須壓縮后發送至: fjjyzbzx@126.com 2、申報部門或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必須保證所有提交資料真實有效、合法完整,并對其負責。 | ||
適用采購方式 | ? | ||
評標標準和方法 | ? |
備注:1、此表一式兩份,申報部門和招投標中心各執一份;
2、本表格可從招投標中心主頁表格下載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