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會:
我院第三屆工會委員會任期已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福建省實施〈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學院黨委研究決定,近期將召開“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第四屆工會會員代表換屆大會”。為保證“工代會”的順利進行,選舉出群眾認可,敢于負責,甘于服務的代表,現將代表選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選舉原則
1、代表的產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必須自下而上充分醞釀討論。
2、代表資格審查,由各分工會初審,報學院代表資格審查組進行資格審查認定,方可成為正式代表。
3、學院黨政領導和工會領導不占名額參加單位的選舉。
二、代表構成及條件
學院“工代會”代表的產生,原則上以黨總支為單位,以學院人事處2018年12月在崗教職工總數的25%的比例選舉產生。
1、代表構成:代表中應有領導干部、教師、科研人員、職工和群團組織人員(其中一線教師代表不得少于代表總數的60%),中層以上領導干部不超過代表總數的25%,女教職工、青年教職工應占適當比例。院領導、院工會及分工會主席作為代表候選人。
2、條件:須為學院工會會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教育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關心學院的建設與發展,大局意識強,支持工會工作,熱心為群眾辦事,能如實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為大多數教職工擁護和信任。
三、代表產生的辦法
代表選舉工作在各黨總支的直接領導下進行。
1、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和差額選舉辦法,差額人數不少于應選人數的10%。
2、各黨總支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11點之前上報選舉結果。
備注:1、各分工會名額分配表
2、第四屆工代會代表簡況表附后
3、紙質材料請蓋章后報送院工會鄭群英處,電子材料發送到155284328@qq.com。
院工會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