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為創建“平安校園”提供有力保障, , 全力維護校園的安定和穩定,確保我院教育教學工作順利推進,結合我院實際,特立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教育為先、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為指導,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教育安全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切實做到全員動員、全面排查、全力化解。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掌握本校內部各類矛盾糾紛的狀況和可能引發重大矛盾糾紛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潛在的矛盾糾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化解職工矛盾糾紛,切實消除容易引發矛盾糾紛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三)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各項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長效機制,著力提升矛盾糾紛的發現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防止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個人極端事件。
三、工作制度
(一)重點疑難糾紛報告制度
對發生多次或重大糾紛不能妥善解決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報告要做到及時,真實逐級上報。每次情況的調查和協調要做好相關記載,以備上級部門參考和檢查。調查情況必須有當事外的兩人以上在場。
(二)限期處理制度
對校園內發生的師生有關人員的矛盾糾紛進行處理,堅持及時、逐級處理原則,全體教職工必須做到不推諉責任,不把小糾紛都推向領導,不把矛盾上交,在處理中,還應兼顧學校及其它教師利益,做到以人為本。
(三)督查回訪制度
對校內外矛盾糾紛進行調解處理后,要定期進行檢查、了解現狀,要找當事人談心,聽取當事人意見反饋。如果當事人在心里還有不服或不滿,要進行開導與說服教育。以達到徹底化解矛盾,增強內部團結的目的。
(四)責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糾紛調查過程中,每一位教師都應本著以人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則去幫助需要我們關心的教師。在調解處理過程中,調解領導組本著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治病救人的原則進行調解工作。
對以下幾種人事將進行責任追究處理:
1、矛盾糾紛當事人蓄意擴大事態,不服從調解組調解的。
2、其他教職工拉幫結派、煽風點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調解組成員對本校發生的矛盾不及時妥善處理或不公正處理的。
對違反以上三條的教職工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記入年度考核、移交上級部門等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開展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確保學校安定穩定的重要措施來抓。主要領導親自謀劃、精心組織,分管領導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確保排查化解活動順利進行。
(二)落實各項制度。一是要進一步落實情況報告制度,重大矛盾糾紛信息要及時報告。二是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度。對重大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大問題要實行首問負責、受理分流制度;實行掛鉤領導包干制,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明確調處時限,防止反復。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過程中,要堅持邊排查、邊化解、邊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實現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經?;?、常態化,充分發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中的作用。